安徽宣城有没有叛逆青少年管教学校
王英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。父亲自己开了一家装潢公司。母亲是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,家里的经济条件属中上水平。
班主任老师反映,王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。二年级时,她有几次把同学的笔、橡皮泥等带回了家。上三年级后,有几次拿走了同学文具盒里的钱。老师曾多次对她进行教育,但效果不明显。这次她又拿了同学文具盒里的20元钱,老师感到很不理解,把问题向她的父母作了反映,希望父母同老师共同协商解决这个难题。
“偷盗”,词典上释为:“不是自己的东西,暗中取为己有。”这里,十分清楚,偷盗行为必须以偷盗者的自我意识的发展为前提。孩子由于年龄小还分不清楚“你的”、“我的”、“集体的”之类归属权问题,还没有道德观念,他们只有占有欲望,喜欢的就想要。因此,把邻居小朋友或幼儿园的玩具等,拿回家据为己有;在家里瞒着父母拿东西吃或拿钱去买东西,等等,不能算作偷盗行为。
孩子的自我意识一般至9岁左右才得以分化,所以偷盗这个概念只能用于小学三年级以上(严格地说,应从四年级开始)。
孩子偷盗的原因概括有三:
一是贪小便宜。孩子小时把别人的或捡到的东西往家里拿,得到父母的允许;另外,目睹父母买菜时多拿两棵菜、上班往家里捎公物等、进而模仿。偷和检虽有本质不同,但都不是自己劳动所得,心安理得占为已有,容易养成不良品质。
二是换取感情。有些孩子家境富裕亦有偷盗毛病。他们并不缺什么,偷的亦并非其所需之物。这是为什么?这些孩子生活富裕,但父母无暇照顾他们,他们缺少爱和温暖,想用物质去换取同伴对自己的亲近,先是家里拿,后则在外偷。
三是表示反抗。一方面是因为家里不给零用钱,而自己却向往自由用钱的机会;另一方面反抗家庭严厉的管教,以偷盗发泄不满。
父母该怎样帮孩子纠正偷窃的不良习惯呢?安徽宣城叛逆青少年管教学校认为
“勿轻小,,小隙沉舟;勿轻小物,小虫毒身。”不管孩子的偷盗是缘于什么原因,亦不管其所偷盗之物价值如何,父母都必须认真对待。那么怎样对待?
(1)正面教育
先从分析其偷盗的动因人手,进而说理,帮助孩子从内心认识错误,激发出改正的愿望。
有些父母,发现孩子有偷盗行为,不进行有效教育,企图以物质上满足使之改正,殊不知欲壑难填,偷盗岂能终结。专家们认为,重要的是让孩子明白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所希望的一切。
(2)切忌粗攀
不要打骂,更不要让孩子当众出丑,或给孩子戴上小偷帽子。因为,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,而且会损害孩子自尊心,后果不堪设想。
(3)防微社渐
有些父母发现孩子有贪小便宜或小偷小摸行为不以为然,使孩子胆子越来越大,由量变到质变。因此,对孩子这种不良行为,父母应长期观察、教育,不能掉以轻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