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慧是初一年级的学生,她的信件和日记经常被父母拆看。一次,她在家里做功课,一个男同学打电话来,没想到妈妈在另一个房间偷听。她刚放下电话,妈妈便怒气冲冲地过来,劈头盖脸地质问那个男孩是谁,是什么关系,并警告她不许与男同学来往。她知道妈妈偷听电话,就十分气愤地说:“你为什么偷听我的电话,侵犯我的隐私权?”妈妈轻蔑地说:“小孩子有什么隐私权,当妈妈的不能管你吗?在说你心中如果没有鬼,干嘛怕别人知道呢?”她与妈妈大闹了一场,为此她非常伤心,但又感到无可奈何,不知道怎么办好。
所谓隐私,指人们心中不愿意告诉他人的秘密,隐私是人人都有的,小孩也不例外。但一般说来,儿童隐私相对少些,因为他们尚未成熟。随着青春期的到来,隐私也就多起来了,这是走上成熟的标志。隐私往往与人格尊严有密切联系,一个完整、健康、独立的人格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心理空间。法律保护隐私是为了维护人格的独立于尊严,所以它赋予每个人以隐私权。隐私权指公民的个人生活自由,生活秘密和通讯秘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。我国法律禁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,孩子的隐私权同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因此,家长侵犯孩子的隐私权也是违法的。
一是缺乏隐私权意识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,人的隐私权没有合法的地位。孩子被默认为父母的私有财产,根本谈不上隐私权和独立人格。这种封建意识在金色依然存在。尽管国家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,但侵犯隐私权的现象不仅在家庭里,而且在学校里也比比皆是如老师公开学生的私人情况,拆看并公开孩子的信件等。
二是家长害怕孩子变坏,因而“不择手段”地了解孩子的情况。也有个别家长有心理障碍,侵犯孩子的意思是为了满足其变态的窥视欲和控制欲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