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,父母要改变自己的观念。儿童第二反抗期中的矛盾焦点在于:成长者对自己的发展认识超前,父母对他们的发展认识滞后。少年儿童的认识超前是指,他们只认识到自己已具有成人意识,而没有认识到自己还不具备成熟的心理条件;父母的认识滞后,主要表现在他们忽视子女渐渐成人这一不可否认的发展事实。所以,当孩子进入青春期后,父母就不能只把他们当孩子看,而要用辩证的眼光,既看到他们尚未成熟的一面,又看到他们成熟的一面,理解和满足他们向往独立、渴望成熟的心理需求,把他们当成“小大人”,不能再把他们当做依赖和受自己支配的对象。使自己对孩子的认识跟上孩子成长的步伐。
其次,要改变教育方法。强烈的成人意识,使得青少年常希望别人赏识自己的能力,因而,他们不愿按别人的意图行事,欲按自己的想法做,容易导致他们与父母或师长发生直接对抗。所以,父母要了解孩子的这一心理需求,在管教中变指挥为指导,把父母做主、包揽包办变为在父母指导下由他们自己做主,让他们学会处理自己的事,为实践与体验成人感创造条件。这样,不仅可以缓解亲子矛盾,亦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尤应指出的是,第二反抗期主要是指向父母,即使父母小心翼翼,亦非常容易发生亲子矛盾。一旦发生亲子矛盾,父母应注意冷处理,不可加剧矛盾。因为,在反抗期阶段亲子关系处理得好与不好,其意义尤为重要。
处理得好,使青少年对家庭产生深厚的感情和应有的责任,促使他们形成积极的独立态度,较为平稳地度过“心理断乳期”,顺利地进入成人社会。处理得不好,会使矛盾激化,刺激子女反抗期情绪,乃至影响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社会交往,使他们长期陷入压抑和孤独中,难以自拔,影响家庭观念的形成。因此,父母也会失去孩子对自己的尊敬和爱戴,有的甚至痛失教育的权力。
再则,要正确引导和合理满足青少年的“求异”心理需求。青少年第二反抗期的出现,意味着青春期的来临。他们会由过去的排斥异性,变为向往、眷恋、思念异性,与异性建立友谊的“求异”心理。当孩子们从小学进入初中,从童年进入青少年后,父母最担心的就是早恋,为此,多数父母都会千方百计地阻止青少年间的异性交往。在人的心理上,被禁止的东西或事物,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与好奇,产生诱惑力,激起人们难以克制的获取欲望。因而,父母这种“不许”制造出的“禁果”,更增加了异性对他们的诱惑力,只会使他们更想与异性交往,更想尝试早恋的滋味,更加与父母对抗。